你的位置:首页 > 政务互动 > 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 小区物业不让安装汽车充电桩

信件编号 GPF20198913860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来信人 严** 信件日期 2019年8月10日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 2019年8月10日
信件内容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号召,我于近日购买了一款新能源汽车,需要在长期固定租赁车位安装充电桩,通过正常流程申请后,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来现场做了勘察,完全符合安装条件,但是物业及居委会以充电桩存在风险,怕承担责任这种莫须有的理由拒不配合本人及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的工作。
处理结果

省发改委能源局将进一步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督促各行业部门落实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建设推广任务,并将根据充电设施推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

浏览次数: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www.mmld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民主同盟娄底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14007698号-1 

 协调电话:0738-8212269

党政机关政府网站找错